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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扫盲工作再上新台阶

1998-07-02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刘先琴、崔志坚 我有话说

本报讯记者刘先琴、崔志坚从刚刚完成的河南省政府扫盲验收报告中获悉,全省158个县(市区)已全部通过验收,全省青壮年非文盲率已达到97.8%,其中总人口中的文盲率由1982年的26.28%,下降到1995年的11.36%,下降了14.92个百分点,青壮年人口中的文盲率下降到4.44%,下降了8.11个百分点,这两项指标首次实现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。

河南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,也是个文盲大省,扫盲工作有着良好的基础和经验。199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全民教育大会,就曾组织与会各国代表专程到河南农村考察成人教育工作,该省西平县还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的“娜杰达·克·克鲁普斯卡亚”国际扫盲奖。仅1996年以来,全省就有16个单位20名个人获得国家教委颁发的“中华扫盲奖”。

早在1990年,河南省政府就发布了《河南省〈扫除文盲工作条例〉实施办法》,同年,省人大常委会做出了《关于切实加强扫盲工作的决议》,把扫盲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。省政府把扫盲列入目标管理内容,年初布置,年中和年末检查目标完成情况,并与各地市政府(行署)签订了“扫除青壮年文盲”目标管理责任书。省政府还明确规定:各级教育经费中,用于扫盲教育的经费不低于当年包干总额的2%,每个乡镇要保证配备三到五个成人教育专职人员,省财政厅和省教委联合下文,明确规定教育附加费的5%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配套资金2%、普九扶持工程5%,用于扫盲农村成人教育。多数市地除了保证落实扫盲教育经费,政府还想方设法建立了扫盲基金或专款,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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